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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狂鼠首映(1 / 2)


x 延用《路霸》的背景设定澳大利亚智械中枢核心在遭到攻击后发生爆炸澳大利亚内陆的地貌现在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

《狂鼠》的故事发生在马克·拉特莱奇率领alf起义之后智械中枢的聚变核心被炸毁从而引发了一场大爆炸。

这片地区现在变成了寸草不生的辐射荒地到处都是智械中枢的残垣断壁。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一群自称为“渣客”的人类生存了下来。

他们在残骸中寻找一切还可利用的东西渐渐形成了一个野蛮、危险的团体。

“狂鼠”就是其中的一员依靠从废墟中搜刮到的金属过活。

和其他人一样他也受到了辐射因此变成了一个痴迷于危险炸弹的疯子。

狂鼠本名詹米森?法尔克斯澳大利亚人25岁。

知道这些信息的人很少因为他在外从来都不提他的真名一直以“狂鼠”自居。

狂鼠的皮肤像是被黑烟熏过从头至尾都表现出暗沉的灰色瘦骨嶙峋不知道是因为营养不良还是其他说明原因裸露在外的上身就是一副皮包骨。

金色头发分为几撮高高竖起头发尖似是被火点着的确是被火点着了还朝外飘着火星子。双肩挂着炸药还背着一个爆炸轮胎。

在一次战斗中他从高处落下摔断了右臂和右腿所以他这两处都是机械义肢。小臂像是戴了副金属手套右腿就像个锥子怪吓人的。穿着肥大短裤完整的左脚上穿着长筒白袜套着一个高帮皮靴。

天然无修饰的锥子脸那尖尖的下巴能把人戳死看起来贼眉鼠眼不像是个好人。

的确他不是个好人与好根本不沾边求他赏你口饭吃不如求天空大发慈悲给你扔一个馅饼。

狂鼠在渣客镇臭名昭著是外人眼里的疯子大家见了他纷纷避让。可他自己却活得逍遥自在不把别人对他的指指点点放在心上每天捡捡垃圾去酒吧喝点小酒快乐似神仙。

之所以这个疯子能在渣客镇立足除了女王的恩泽以外还有狂鼠自身的努力他是个疯子却也是个天才。

天才与疯子的结合体!

当下环境没人愿意帮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即便是朋友也可能在背后捅你一刀子抢走你的食物所以狂鼠从不依靠谁。

胳膊断了腿断了就自己翻金属垃圾消毒后自己琢磨着制造机械义肢。

要不怎么说他是个天才呢?

狂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做出了假臂和假腿。虽然磕碜了点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就是跑起来依然一瘸一拐主要还是因为材料受限垃圾堆里没有可供挑选的金属有的用就很不错了。

女王给效忠于她的狗腿子带来了枪狂鼠几次被别人抢走本该属于他的垃圾愤恨之下他再次到处搜刮金属垃圾自己制造武器。

经过几个月他制出了一件在其他渣客看来很强大的武器——榴弹发射器。

可他从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骄傲的他只想活下去然后去看看外面的繁华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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